HSC E-Paper vol.135-大學意識
台大意識報( 031刊)/怎麼自由?如何民主?從南女短褲事件談起
◎許月苓(社會二)
媒體大肆報導已經是三天後的事了,距離近八成南女學生脫掉長褲、集體捍衛穿短褲權利的那個早晨。聳動的「脫褲抗議」標題迅速流竄,報紙、網路、電視新聞上議論紛紛,一時之間,向來遠離鎂光燈焦點的南部女校緊緊攫獲所有人的目光。不單從來只聞「南女」其名的外界深感震撼,當「說好的自由呢?自由南女,南女由你來定義」連署活動在網路上如火如荼進行,引發校友們熱烈回應,身為一個揮別「排球、波羅蜜、藍外套與南女肉粽(註一)」不到兩年的資淺校友,我的驚訝與困惑並不比別人少。究竟是什麼的理由,讓學妹們選擇脫掉冬天朝會必穿的黑長褲,讓萬萬不得出現在「正式」場合的藍色短褲露面?是怎樣的不滿,讓那麼多學妹認同抗議理念,大膽透過簡訊、網路串連,在升旗後付諸具體行動?而對於整天排滿課的高中制式生活,那又會引發多劇烈的影響與騷動?
媒體造成的「風景」 從媒體上得到的訊息大概就這些,不能再更多了。大部分的媒體單單將鏡頭聚焦在「脫褲子」上,甚至把問題簡化成「新來教官」與「學生」的對抗,缺乏深入的討論。難道,單憑一個新來教官的意志,就能改變整個校園的秩序嗎?如果今天只是單純爭取「在體育課之外穿短褲」的權利,會有那麼多學生義無反顧加入抗議嗎?學生們的吶喊,三天後媒體不知為何得到消息,開始一連串緊追不捨的報導。「脫掉外頭長褲,露出原本穿在裡頭的短褲」的確是齣充滿戲劇張力的劇碼,也確實達到了引發外界注意的效果;但由於媒體的「標題殺人法」(只摘錄最聳動的詞句),以及粗暴的後續追蹤,造成校園內瀰漫著浮動不安的詭譎氣氛。有學妹質疑:「一些媒體不但誇大醜化了這場學生表態運動,或是公開教官個人資料,行為更影響了校園內教學環境與品質。甚至有外校男同學在公共場合對南女學生挑釁,嚷著『怎麼不把褲子脫下』,讓女同學感到不舒服與不被尊重。」
抗議無罪,造反有理!? 那麼,事件發生的背景脈絡到底如何?除了短褲之外,讓學生們群起發出反對聲浪的原因是什麼?「限定只能在體育課穿短褲」是最火爆的衝突點,但還有像「運動外套拉鍊只能拉到第二顆扣子」等明顯不合理的規定,關於整個服裝儀容規定的拉扯,在校方(行政單位)、老師與學生間持續進行著──擁有權力與執行權力者在完全斷絕學生溝通下設立新的服儀規定,儘管開學以來學生、家長甚至部分老師的反應抱怨不斷,但校方態度卻沒有絲毫地軟化。於是,校園裡展開了一場「你追我跑」大戰;當學生不滿情緒累積至最高點,再加上網路空間的劇烈討論,衝突於是迸發。
由此我們可知,抗議並非因單一規定或單一事件而引起。在所有溝通與努力都得不到善意回應,除了不合宜的服儀規定,學妹們真正要對抗的其實是背後隱含教育邏輯的扭曲、校規訂定裡學生聲音的缺乏,以及「學生參與」並沒有真正被寫進校內規章,沒有長時間的落實。早在2003年修法廢止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」開始,就將相關規訓的制定權歸於各校,同時要求讓教師、學生與家長代表均能充分表達意見。經過兩次修正,在2007年頒布的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」中,更表示「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,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、教師代表、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,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,廣泛聽取各方建議,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。前項學生代表人數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,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。」上述規定如果曾被確切執行,那麼理應今天的抗議活動是不會發生的了。
此外,南女短褲之所以在學生間流行,不僅因為活動方便,也可能跟校內運動風氣盛行有關。試想,如果「學習」的定義不被狹礙的課堂所局限,那麼肆意亂飛的裙襬怎麼能限制學生想運動的熱血?難道非得只能在「體育課」上伸縮筋骨,這樣的規則,如何能符合學生一下課衝到排球場打球的需求?一味以「美觀」或「秩序」為由下達服儀命令,漠視「校內的風氣與傳統」與「學生運動需求」,這樣不經實際觀察與參酌其他意見的規範,隨時都有觸礁的可能。
但真正讓我或是其他校友大惑不解的,是學校走回頭路的行為──當教育價值邁入民主多元,南女早已透過逐步溝通,協調開放穿著短褲走出校門,為何還要棄守原有的價值與默契,未經討論就蠻橫要求回到「校園內」、甚至後退到「只能在體育課」穿短褲呢?今天的抗議如果是針對「爭取穿短褲權利」,那麼的確尚有討論空間,但今天的抗議卻是為了「捍衛原有穿短褲的權益」,加上新規定沒有建立在任何學生民意基礎上,也難怪學妹們會發起公開抗議了。
回顧歷史 這至少顯示出一個問題:儘管曾一度到達「只禁止進校門時穿短褲」的階段,卻沒能明白完整的記載在規定中得以流傳;或是條列宣示不夠公開,讓有心人能以粗糙暴力的手法,輕易改掉原先的規定。 2005年,學生代表頭一次進入討論髮禁與服儀的規定會議。權衡對學生意見的重視、開放與保守間的拿捏以及師長的疑慮與建議,最後確立了頭髮「可燙不可染」原則,以及其他服儀規定的修改開放。此外,南女原本只有暱稱「黑金剛」的制服外套,但因為有著形式老舊的墊肩而且非常不保暖,即使要求改變的呼聲不斷,由班聯會主導從2001年第一次叩關,歷經將近四年的努力,藍色運動外套才正式出爐,其中克服了第一、二年連署未過半、第三年終於成功以及後來設計、修改、投票的重重關卡。從上述兩件學生參與服儀改革的成功案例,以及後來的影響,我們可以發現高中學生的確擁有足夠的能力與判斷參與服儀的治理──前者的開放自由,後來證明並沒有無可阻遏的「亂象」產生;而後者的創新循著民主原則,成為符合真正需求的改革。南女應該力圖讓這樣的基礎成為繼續流傳的傳統,比起實際上服儀與藍外套的開放,學生參與及落實到程序中更是該被守護維持的寶貴價值。
自由?民主? 當然,這些東西是兩年前遊蕩在排球場與合作社間,安然穿著南女短褲的我所從來沒想過的。有人提出南女在1993年發生過第一次抗議事件:「因為運動會、園遊會後學校沒有補假,學生同樣在升旗典禮上以不出席表達權益受損與未事先告知的憤怒。」這是剛解嚴不久的事,因為侷限在高三生中亦無媒體報導,所以罕為人知,但從這裡發現南女學生的抗議行動也許有其傳統。
抗議事件在大學裡並不特別稀奇,我想,「南女短褲事件」之所以特別引人注目,不僅跟「女校」有關,跟發生在「高中」這樣一個相對較封閉且背負著巨大升學壓力的場域也不無關係;但追求民主與自由都需要經過不斷的學習與實作,是過程,也是長期的累積。看到南女學妹們的行動,回頭檢視號稱進入「自由大學」的我們:南女短褲依舊在大學女宿與體育課中神出鬼沒,但權力者高擎著「生活輔導」的大旗,對於身體與規範的壓迫似乎還沒完全消失。 這些深入日常生活的控制,細微而看似理所當然,讓人難以察覺;常常以「安全」或「管理」之名,箝制住學生參與討論與學習的可能。
這些事情確確實實的進行著。前陣子台大女四舍對於「鞋子擺放位置」的強硬規定,會議中顯示台大校方不願將「宿舍生活公約權」交還給學生;高師大在三月發起的「2010高師解嚴」連署,抗議新規定「晚點名」的荒謬與門禁所帶來的不便與「危險」。些學生受刺激而起身抗議,但更多噤聲的被緊緊扼住咽喉無法言語。當然,異議不等同絕對「正確的看法」,有時學生內部意見的歧異性也顯示在很多議題上。但重點是所有聲音都能在正式公開的場合傳達,讓學生的意見被尊重且擁有重量;並且讓「學生參與」這件事得以走入常態的制度中。教育的目標也在訓練學生獨立,應該給予學生機會,學習透過理性的溝通建立並遵守合理的規範。我們該去思考,身處在號稱「自由」大學的我們,單憑能穿短褲與吃雞腿的權利,或許並不意味擁有真正的自由。真正的自由應該落實在制度面與法規上,讓受影響的人能參與遊戲規則的制定,在對等尊重與互信的關係上彼此學習;然而就後者的意義來說,我們可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。
註一:
「排球、波羅蜜、藍外套與南女肉粽」 排球:南女學生打排球的風氣特勝,不僅有罕見「九人制」賽程,學校也定期舉辦班際比賽,歷年來校友發起「椰風盃」、「夏揚盃」,並與台南一中合辦排球賽;另外在2009年創排球聯盟賽。一般認為短褲的盛行與下課蜂擁而至排球場上的人潮成正比。 波羅蜜:南女校花為桔梗、學校自稱「椰風谷」。但合作社前壯碩的波羅蜜果實累累,堪稱一勝。 藍外套:即運動藍外套。為防風設計可拉到頂,在此次風波中被限制拉鍊只能拉到第二顆鈕釦。 南女肉粽:南女校徽的暱稱,因造型相似得名。
延伸閱讀:
《長冬仍見暖陽:公共討論作為一種生活方式》◎黃怡安 台大意識報第029期廣場 http://cpaper-blog.blogspot.com/2010/01/blog-post_12.html 《說好的自由呢?自由南女,南女由你來定義。》連署平台 http://campaign.tw-npo.org/sign.php?id=2010031607023900
關於高師大抗議的新聞: 苦勞網:http://www.coolloud.org.tw/node/51111 相關新聞搜尋 “高師大” “門禁”
關於南女短褲事件: 苦勞網: http://www.coolloud.org.tw/node/51062
http://www.coolloud.org.tw/node/50974
南女學生: ◎莊淯琛 《我看南女短褲事件》
http://docs.google.com/View?id=dc4g588d_489dst9jnd2
南女校友: ◎米果 《台南女中學妹,妳們超有Guts!》
http://blog.roodo.com/chensumi/archives/11977089.html
◎蔡鈞如《關於校友在此次事件中的定位》
http://docs.google.com/View?id=dc4g588d_488d5shgcft
社會大眾: ◎台大社會系副教授 何明修 《觀念平台-南女短褲事件 反壓迫也是藝術》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forum/0,5252,11051401×112010032200312,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