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SC E-Paper vol.142-生活花絮
台灣主流媒體的象徵資本與媒體場域探討──有線電視新聞的研究
2016經典閱讀-社會學小論文 作者凌心耕
一、前言
媒體自由是維繫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石,台灣高中的媒體識讀課程提及媒體具有「資訊管道」、「監督政府」、「公共領域」等功能,媒體也可透過議題設定、預示效果、框架效果、沉默螺旋等方法影響民意,對民主社會有大範圍影響力的媒體,理當受到權力的制衡、各界的監督,並不應形成壟斷。
然而,若用布爾迪厄的階級理論來檢視台灣媒體界,主流媒體透過選擇性報導、大範圍暴露等手段形成並維持自身的宰制階級,對其他非主流媒體產生排擠,影響了台灣的媒體自由。
本文針對主流媒體中的有線電視新聞進行探討,用布爾迪厄的象徵資本概念來分析有線電視新聞公司的運作,並從象徵資本往外擴大,簡單勾勒出台灣媒體界的鬥爭場域,包括政府、企業、公民團體等非媒體機構在此場域的角色。
鑒於繳交時間的緊迫,本文僅對有線電視新聞做粗略的探討,從吳浩銘與林采昀合著的《媒體生病了:台灣新聞環境的症狀與回應》與其他簡易取得的網路資源中,尋找用以建構或解釋台灣媒體場域的資訊,本論文所忽略的其他重要的媒體場域運作細節,有待日後的補充。
二、象徵資本的組成與影響
在《布赫迪厄社會學的第一課》中,象徵暴力的解釋是「相當於所有牽涉到名望及認可的一套規矩(像禮遇)。究極而言,它是對其他三種資本之擁有的認可所帶來的信用及權威。它使我們了解到,許多道德規範並不只是社會控制的要求,而且擁有實際效果的社會優勢。」
要解釋有線電視新聞的象徵資本,可以先分別討論有線電視新聞的其他種類資本,再將這些資本組合成一個主流媒體的形象,從此形象對台灣閱聽大眾影響中,看到有線電視新聞的象徵資本。
在經濟資本上,有線電視台大多隸屬於有權勢、有財力的大型媒體集團或商業集團,如中天新聞的旺旺中時集團、年代新聞的年代集團、TVBS新聞台的TVB集團等。個別新聞台也擁有自己的辦公大樓與製播新聞的各種攝影設備、剪輯儀器、SNG車等生產工具。
在文化資本上,若將1999年政府通過《有線電視廣播法草案》視為有線電視新聞發展的起點,至今台灣有線電視新聞已有十七年的歷史,新聞製播技術與相關知識透過資深記者而累積、傳承,製作新聞也有一定程度的專業性,是所謂有線電視新聞的文化資本。
在社會資本上,有線電視新聞公司的規模龐大,記者建立長期與受訪單位的互動關係,如記者的人脈網絡、政府部門對媒體單位的核可,這種關係可能奠基在記者與受訪者的利益交換,也可能是對記者個人或所屬集團聲望的核可。
以上三種資本綜合起來,提供了有線電視新聞台強大資本優勢,不僅有效鞏固自身在電視媒體場域的持續經營,也透過電視傳媒視覺效果強、人民使用度高的特性,在台灣人民的生活各處暴露,建立起「主流」的形象,讓台灣人民就算不完全信任新聞內容,也無法抗拒新聞的影響,或否認這些新聞台的地位。
三、台灣媒體界的鬥爭場域
要分析媒體場域,首先要定義何謂媒體,以上對媒體的定義都是狹義的「媒體企業」,廣義的媒體有個普遍的定義方法:媒體即媒介,凡是傳遞訊息的載體皆可稱為媒體。因此舉凡政府的宣導、公民團體的倡議、企業的廣告、人民在社群網站上的爆料,都可以算是媒體。
用廣義的媒體定義來看台灣媒體環境,以下將探討有線電視新聞如何透過其象徵資本實行象徵暴力,剝奪其他媒體的聲音。有鑑於本研究許多資料來源的分析對象都是包括報紙、電視媒體在內的「主流媒體」,因此對有線電視新聞的描述也將用概括性的「主流媒體」一詞來說明。
勾勒媒體場域的方法,本文用「權力/利益個體」的角度來分析,首先將各個廣義媒體分成第一部門(政府)、第二部門(企業)、第三部門(公民團體與人民),以及狹義的媒體公司(有線電視新聞業者),再分別描述各個體在媒體場域中競逐的原則與互動狀況,最後形成台灣媒體場域概況。
政府除了政策的宣導,執政者也希望主流媒體多報導對自己有利的內容,或減少負面新聞,以利連任,因此政府會用置入性行銷的手法,將政績用專題報導的形式包裝,或塞錢給記者來減少政府與人民衝突事件的報導,媒體高層為了利益而接受這種合作模式。然而,政府也有民意壓力,當《中國時報》資深記者黃哲斌發起反置入性行銷的運動,政府最終通過《預算法》修法,至少在形式上減少置入性行銷。此外,負責管理新聞媒體的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(NCC)因為政治角力而無法以超然中立的專業精神運作,也顯示執政黨的行事原則中,主流媒體不是主要敵人,甚至還可能是利益共同體。
企業的運作以獲利為最高原則,或購買專題報導以做置入性行銷,或直接併購媒體,企業希望透過主流媒體控制人民對企業的輿論,如旺旺集團在2008年的三中併購案等。
公民團體的運作主要以議題倡議、遊行示威、政策遊說等方式,以貫徹團體理念為最高原則,為了確保訊息傳達的完全,公民團體常常自己扮演媒體,透過傳單文宣、實體遊行示威、社群網站號召等方式,以另類於主流媒體的管道傳遞訊息。主流媒體與公民團體的關係是多重的。主流媒體與政府、財團有強大「維護既有體制」的共同利益,因此傾向不報導公民團體相關新聞,但當公民團體的運動規模達到一定程度,如反媒體壟斷、太陽花學運,主流媒體就不得不報導。
人民在媒體場域的探究中,若排除近年來崛起的社群媒體,人民還是一個接收訊息的客體,但人民在組成公民團體外,仍會對主流媒體產生不信任。根據馬國明對2005年台灣腳尾飯事件的研究,人民對媒體普遍存在一種曖昧的信任關係:雖然對媒體依賴,卻存在既非完全信任,亦非完全不信任的狀態。主流媒體在人民心中或許不一定是可靠、可信的,但它的崇高且無法改變的地位卻是無法改變的。
研究將人民信任與不信任的因素分別統整出三項,其中信任的因素有:(一)「媒體訊息必定有所憑據」的既定印象(二)媒體信任大於社會信任(三)不間斷報導促成信任。不信任的因素有:(一)媒體誇大(二)媒體缺乏查證(三)媒體商業性考量:收視率。
從以上媒體與其他部門的互動中,可以歸納出主流媒體的象徵暴力手法。主流媒體與其他媒體相比,傳播範圍廣、訊息傳達能力佳,不受限於政府的官僚體系,也比一般的商業廣告有更全方位的影響,因此不論政府或企業,都必須服從於主流媒體的傳播體系,不論使用置入性行銷或併購媒體[1]。
對待公民團體,主流媒體掌握人民主要的消息管道,用不報導、少報導的方式壓迫公民團體。即使公民團體可以透過號召,形成2012的反媒體壟斷運動,但當運動持續一陣子,關注度漸漸下降,主流媒體只要消極地不追蹤報導,或透過報導角度的操弄,讓主要觀眾漸漸淡忘媒體改革的議題,就可以維護其象徵地位。
主流媒體對台灣人民的象徵暴力,是大型媒體複雜作業流程的專業權威,這種權威會讓人民對媒體報導內容有基本程度的信任,儘管細節可能出錯,人民還是抱持「無風不起浪」的心態看待媒體報導。此外,主流媒體在生活中的大量暴露與最基本的報導動作,也不斷奠基主流媒體的象徵權力。最後,台灣人之缺乏社會信任也是主流媒體維持自身象徵地位的環節,對人民而言,媒體不定是「熟悉的」,但相對陌生的社會,人民會傾向相信媒體內容,因此媒體也可能鼓動社會之間的不信任,一方面減少人民團結對抗媒體權力,一方面減少主流媒體在訊息權威上的競爭。
四、結語
近年來,獨立營運的理念型媒體崛起,並結合社群網站以發展影響力,傳統主流媒體的勢力受到挑戰。在這個背景下,研究主流媒體宰制台灣媒體環境更顯得重要:只有理解主流媒體階級的形成與鞏固機制,才能在根本上突破主流媒體的宰制,還給台灣更實質的媒體自由與權利。[2]
參考文獻
鄧毓浩、張清溪主編(2013):選修公民與社會下冊。台南市:南一書局
吳浩銘、林采昀(2013):媒體生病了:台灣新聞環境的症狀與因應。高雄市:巨流圖書。
Bonnewitz P. (2002):布赫迪厄社會學的第一課。台灣:麥田。
聯為有線電視公司之數位博物館(2014):臺灣有線電視發展史。2016年8月11日,取自http://mmc.shu.edu.tw/medital/people_history_tv.html。
馬自明(2007):閱聽人對媒體的信任關係研究:以「腳尾飯事件」為例。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。
對廣義媒體的定義參考了以下網路資源:
台灣心理諮商資訊網(2007):助人專業人員如何看待媒體。2016年8月11日,取自http://www.heart.net.tw/202-1.html。
MBA智庫百科(2016):傳媒。2016年8月11日,取自http://wiki.mbalib.com/zh-tw/%E4%BC%A0%E5%AA%92。
楊裕富編設計寫作網站(2005):反觀傳播媒體與符號的關係。2016年8月11日,取自http://140.125.151.167/pdq/cf03.html。
[1]雖然併購的手法是企業控制媒體的手段,但對企業來說,媒體就算再虧錢,也是整體集團不可或缺的成員,因此主流媒體的象徵地位依然維持。
[2]本文在有限的作業時間內,討論了有線電視新聞的象徵資本,與有線電視新聞以主流媒體的利益型態如何宰制台灣的新聞媒體界。雖然嘗試用較嚴謹的方式、較概括的角度書寫,但本文的目的僅是在龐大的學術文獻中,抽取一小部分的資料,再結合作者的經驗與營期所學,提供一個檢視台灣媒體環境的觀點。